语言文字法应该加以修订

语言文字法存在二大问题,既阻碍着文化强国理想的实现,也不利于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第一个问题是把失败的文字改革留下来的充满缺陷的半成品——汉语拼音方案给以神圣化,使汉字的拼音化无法进一步完善;

第二个问题是规定要使用规范汉字,事实上就在禁用繁体字,但繁体字在本法产生前也是国家的规范字啊!在此之前的所有出版物,以及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现代出版物都还在使用啊!大陆不教学繁体字,不使用繁体字,使新一代的人不认识繁体字,使繁体字都不认识的大陆知识分子还能算是货真价实的中国知识分子吗?

语言文字法是为了巩固五、六十年代那场轰轰烈烈的文字改革运动的部分成果而设立的,但这是一场失败的运动,取得的这些成果也是充满缺陷的。

这场运动所以会失败,主要有二大原因:

一是目的性错误,想用拼音文字代替方块汉字,并废除方块汉字,但方块汉字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传承载体,把它废除了,就会给历史的传承造成困难,所以受到广大有识之士的抵制。

二是方法错误,把语言和文字二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语言和文字是有区别的,文字虽来源于语言,但要高于语言,文字是语言的结晶。但那次改革却把语音的直接拼写当成了文字,用这样的文字写出来的文章,其内容就要象猜谜语那样去猜,这样的文字当然得不到知识界的认同,结果以失败而告终。

语言与文字是有区别的,因为说话时有对象、环境、时间、手势、眼神等因素的配合,语言中的同音异义词很容易区别出来,而文字则需要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任何人,看到任何字都必须立刻知道这个字指的是什么意思,所以对同音异义词必须在词形上加以区别,方块汉字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如果拼音文字对所有同音异义词能够在词形上加以区分,那么拼音文字是完全可以创造成功的,可惜当时的组织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反而怪罪于汉语中单音的同音异义词太多,为了达到文字能实行拼音化,他们想通过把汉语改造成多音节语言,然后再实现拼音化,所以汉语拼音方案的主要创始人周有光先生曾说:“汉语实行拼音化要等五百年以后再说”意思就是在汉语未被改造成多音节语言之前不能再搞别的拼音化了,充满缺陷的汉语拼音方案则是惟一的,永远的拼音方案了,事实是即使在五百年以后汉语也不能实现拼音化,因为语音的直接拼写不可能代替高级的汉字,低级的文字另当别论。

西方的语言中多音节词很多,早期的文字确实只是语音的直接拼写,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生事物越来越多,语言中也就出现越来越多的同音异义词,为了区别同音异义词,西方的高级拼音文字如英文、法文早已不是简单的语音拼写了,他们为了区分同音异义词,一个音采用多种拼写形式的办法来加以区分,例如在法文中同一个[k]音可用 k、qu、c、ch 四种形式;同一个[f]音可用 f、 ff、 ph 三种形式;同一个[e]音可用 eéerezedesai 七种形式;在英文中,同一个[C:]音,可用 aalarauaworoaroreour 九种形式。法文与英文虽只由26个拉丁字母组成,但通过以上办法,解决了文字中的大量同音异义词。据统计,英文中有一万多个同音异义词,创造英文的先人们就是通过以上办法在词形上加以区别的,象英文中的常用词 pour()pore(毛孔)paw(脚爪) 都发[p C:]音,由于同一个 [C:] 音有了多种拼写形式,就把多个同音异义词在词形上进行了区分。

上次文字改革的组织者只知道西方文字的早期情况,而不知道现代需从词形变化来区分同音异义词的情况。所以他们创建的汉语拼音方案存在诸多缺陷。

一是汉语拼音方案的复合韵母是音素化组合,使许多常用的韵母需用4个字母组成,如 ying  yang  iang  weng   wang  uang  yuan  yong  iong 从而造成拼音词的字母数过多,为阅读带来麻烦。

二是既没有充分利用好 w  y  v 这三个拉丁字母,另外却又新造了一个字母 ü ,而这个字母在拉丁文中是没有的,在英文电脑键盘上打不出来。因为方块汉字不能用来创作电脑操作系统,也无法全文翻译英文的操作系统,迫使我们只得使用英文的电脑操作系统,因此也不得不使用英文键盘,在许多拼音输入法中就不得不用 v 来代替 ü

三是作为方块汉字的注音字母却又没有民国时期创建的注音符号来得简单明了,如ü 这个音,在单独成字时要拼成yu,当与声母 j  q  x  相拼时则要用 u 来代替ü ,当与声母 n  l  相拼时则又要用ü ,不像注音符号只用ㄩ这样一个符号来得简单明了。

四是既然有了隔音符号 ', ui 完全可以独立使用,根本不需要为了明确音节而在作为韵母单独成为一个音节时却要分别拼成wu yi ,在和别的字母组成复合韵母时又要分别用wy来代替u i ,只有与声母相拼时才分别用 ui ,这些都是画蛇添足。

五是隔音符号 '在英文键盘里无法直接打出来,要用到它时非常不便。

六是声调符号阴平、阳平ˊ、上声ˇ、去声ˋ在英文键盘里也无法直接打出来,要用到时必须转换到特设的软键盘才能打出来。

总之汉语拼音方案虽属于拉丁化方案,却又掺入一些非拉丁化的内容,使与拉丁化的键盘不能完全适应,在电脑上用起来有诸多不便;作为方块汉字的注音字母却又不如原有的注音符号来得简单明了;想作为拼音文字又无法区分同音异义词。所以汉语拼音方案其实是一个充满缺陷的半成品。为了适应电脑化时代的需要,为了能文化强国,对汉语拼音方案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

语言文字法的另一个问题是禁止使用繁体字的问题,简体字作为规范字,是一件具有进步意义的事,但有了简体字,就禁用繁体字就是一种违反历史规律的事,在我国历史上,自秦始皇统一文字后,篆体与隶体曾长期共存,在汉唐时期隶体与楷体也曾长期共存,在宋朝以后楷体与宋体又长期共存,直到现代,选用哪种字体应是个人的自由,因为新的字体在书写和印刷时比旧字体要更方便,所以使用的人数及机会就越来越多,而旧字体使用的人数和机会就越来越少,这个过程是缓慢进行的。有了简体字,就禁用繁体字这是割断历史之举,况且现在港、澳、台的同胞以及海外侨胞还在使用繁体字,我们禁用繁体字的规定实际上就是在文化上把大陆同胞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加以区分,这是不利于中国的统一及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的。简体字便于书写,但繁体字便于记忆,二者各有利弊,正确的做法应当二者共用,简、繁自由选择,可做到阅读可识繁体,书写能用简体。

鉴于语言文字法存在上述二大问题,建议给以修订。